把准新时代我省地方立法的方位和坐标

发布于 2023-01-08 编辑: 武都人大
内容
 
      新时代新征程,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着新变化、新要求,迫切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所处的方位和坐标,科学分析总结经验,立足实际制定管用之道,保障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历史维度看
        我省立法进入“有没有”与“好不好”并举,更加注重高质量的新阶段。自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省立法工作经历了起步摸索、初步探索、规范提高、巩固提升四个阶段,立法需求与法规供给实现良性互动,出台了一批治理急需、群众期盼的法规,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完成了从无到有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工作,为提升地方治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立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粗放式发展的特征,做“加法”的项目多,精品力作比较少。
       从现实需要看
       我省立法进入“大块头”与“小快灵”并举,更加注重针对性的新阶段。近年来,我们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紧紧围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条主线,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既有“大块头”、又有“小快灵”。有的法规“干货”多、“含金量”高,但是,有些立法项目与改革发展和民生诉求扣得不紧,有些法规在解决问题、有效管用上还有欠缺。
       从发展实际看
       我省立法进入规范性与试验性并举,更加注重特色化的新阶段。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紧跟全国人大步伐,针对改革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地方事务,针对国家尚未立法的领域,及时开展立法修法,制定了一些先行性法规,得到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认可。但对照全国人大的要求,与兄弟省市相比,我们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内容和形式上积极探索创新,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做得还不够,还处于跟进跟跑状态。
       从方式手段看
       我省立法进入立言界说与精准量化并举,更加注重运用互联网的新阶段。多年来,我们在立法工作中更多运用政策理论、规定要求、具体事例等加以分析判断,作出立项安排和条文规定。近几年虽然注重运用大数据了解和掌握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加大对获取数据的研究力度,提高分析运用数据的能力,但总体看还很不够。
       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议,从历史维度、现实需要、发展实际、方式手段四个方面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做法,查找了存在的问题不足,探讨研究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对推动指导全省立法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顺应立法精细化的要求,发扬工匠精神,拿出“绣花”功夫,深耕细作、精益求进,立精品良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立法保障。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针对某一领域突出短板,牵住“牛鼻子”,抓住关键点,精准发力,以“小切口”推动问题解决,以“点穴式”疏通经络,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从立法供给与需求平衡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本质规律,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使立法方式更具创新性、法规条款更具操作性、立法功效更具地方特色。要学会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帮助分析了解实际情况,做好“定量”分析;又要加大舆论宣传,拓展平台载体,完善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反馈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为立法“发声”、为治理“建言”,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职责使命,牢牢把握立法为民、立法惠民的价值取向,牢牢把握守正创新的实践要求,科学定位,校准坐标,以高质量立法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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