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镇选举委员会关于选民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于 2021-12-17 编辑: 东江镇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共甘肃省委转发<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2021年8月25日为区乡人大代表统一选举日。现将选民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时间:自2021年7月27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选民登记对象:凡有东江镇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的,2021年8月25日(含25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权参加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不予登记: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
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或者在选举期间正在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的选民如果在现居住地居住期不满一年,应在原户口所在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如果在现居地居住期满一年凭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现居住地居住证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之一,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选举,由现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函告其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三、选民登记地点:凡属于上述登记对象的公民,都应在规定的选民登记时间内,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以及相关证明,到所在选区或选民小组设立的登记地点进行选民登记。
四、选民名单公布:选民名单确认后,将于2021年8月1日张榜公布,选民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的,应立即向本选区或选民小组反映予以纠正;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武都区东江镇选举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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